车辆停放后未挂驻车挡,仅依靠自动驻车功能便交由洗车人员作业,洗车工不慎触碰开关导致车辆失控后受伤。这起发生在洗车店内的意外,究竟该如何划定责任、赔付损失?近日,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因停车操作不规范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
2025年2月,车主廖某驾驶新能源汽车前往一家洗车店清洗车辆。停车时,廖某并未按照规范将挡位挂入P挡(驻车挡),车辆依旧处于D挡前进状态,仅开启自动驻车功能就下车交车离开。店内员工林某在作业过程中,意外触碰车辆电门,原本处于制动状态的车辆瞬间向前滑行,造成林某人身受伤、车辆及店内财物受损。林某遂将廖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
庭审过程中,案件围绕三大争议焦点展开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特指车辆在供公众通行的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失。本案事发地点为洗车店内部封闭作业区域,并不具备公共通行属性,因此法院认定,该起意外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非道路交通事故,能否参照交通事故相关规则划分过错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此次损害由机动车未切断动力、意外移动直接造成。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机动车在道路以外区域通行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规定处理。车主廖某作为驾驶人,过度依赖自动驻车功能,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交由他人使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林某长期从事车辆清洗工作,作业前未仔细核查车辆挡位、确认安全状态,自身亦存在过错。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关联度,法院酌定廖某承担70%责任,林某自行承担30%责任。
法院认为,交强险的设立初衷是保障事故受害人权益,适用范围可合理延伸。本案虽非标准道路交通事故,但起因与车辆运行状态直接相关,可参照适用保险赔付规则。结合法律及司法解释,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经核算,林某各项损失未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相关损失由保险公司直接予以赔偿。
法院综合研判后判定,车主承担70%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
目前,判决已生效。
车载智能功能便利出行,但安全操作的底线不能放松。唯有人人严守操作规范、各司其职,才能有效防范各类车辆事故。专业人员更应恪守操作规范,排查潜在风险,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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